软件企业是指 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主要经营业务,并且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的企业。
认定软件企业的条件包括:
企业法人地位:
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主要业务:
企业的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应包括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
知识产权:
企业应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技术人员比例:
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企业应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其他标准:
企业还需满足其他一些标准,如注册资本、资质认证、职工人数、营业额、股东资质、技术支持、终端客户、市场渗透和市场竞争等。
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软件企业的定义和认定标准,旨在确保软件企业具备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关技术服务的资质和能力,从而推动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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