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专利侵权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未经许可的发表或登记
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行为构成侵权。
假冒或更改署名
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行为。
未经许可的修改或翻译
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或翻译其软件的行为。
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行为。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擅自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除了上述情况外,若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满足软件专利侵权的其他构成要件,也会被认定为侵权。
全要件原则和均等论
侵权判断可以分为文义侵权和均等论两种情况。文义侵权是指专利请求项的技术特征全部表现于被控侵权产品,符合全要件原则即构成侵权。均等论是指专利请求项的技术特征未全部表现于被控侵权产品,但两者技术特征比例不符之处,实际上没有实质性的技术改变,符合均等论即构成侵权。
在判断是否构成软件专利侵权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专利的有效性、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等。如果对软件专利侵权的认定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总结:
未经许可的发表、登记、修改、翻译软件。
未经许可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的擅自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
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遵循全要件原则和均等论进行侵权判断。